| 2026年度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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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度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考指南及《2026年度淄博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现就2026年度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人选资格审查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和规定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和1月26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30至16:30。 地点: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63号)602室。 方式:本人持相关资料到规定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请电话联系招录机关。 三、资格审查材料 1.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使用信封装好,信封上注明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准考证号,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提供的照片应与笔试准考证一致) 2.《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填写不全的,完善相关信息;学历从初中开始填起。以上信息可手写补充) 3.《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1份(须由考生本人签名)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①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其中,报名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还应提交就业协议书、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等证明材料; ②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笔试报名前(2025年11月前)取得; ③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采取承诺制,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的承诺;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作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④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原件。专业硕士研究生需提供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6.同意报考介绍信 ①已签约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交签约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②考生报名时填写待业,资格审查时参加工作,由考生写出情况说明(可直接在《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备注栏填写)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 7.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笔试准考证,以备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时使用) 8.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本人签名,注明签字时间,并按照上述顺序依次整理材料。 四、其它事宜 1.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内容包括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及职位、放弃事由、个人联系方式、日期等,上述内容须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并由本人签名。 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参加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 3.因终止录用程序造成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6年2月1日18时。 4.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应于2026年1月30日18时前补充材料。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请有关考生及时登录“灯塔-淄博党建”网站“公务员管理”专栏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通讯方式如有更改,请及时与招录机关联系,以免因沟通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面试等事宜。若因更换手机未及时与招录机关沟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科:0533-318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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